公辯署稱律師超負荷要增員 |
2009-12-04 (05:27)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公辯律師賀大器說,自從今年夏季公辯律師辦公室部門預算被削減後,從8月開始,他們被逼拒接為低收入民眾辯護的案件,而每位律師手上的案件數量已經嚴重超標,兩位律師也因工作負荷過量而申請辭職。賀大器以此為由要求獲撥款填補7個空缺職位,稱可以為市府節省近100萬元,卻仍無法獲預算委員會支持。 自從市府削減各部門預算以來,同受預算衝擊的賀大器,鍥而不捨地為其辦公室向市參事會要求恢復撥款,並強調他們的服務為沒有錢請律師、但被錯誤逮捕的無辜者申冤,十分重要,也能夠拯救人們生命及生活。 他指出,今年初市長削減公辯律師辦公室190萬元預算,後雖然獲得市參事會增補回95萬元,但從7月開始的09至10財年開始,公辯律師辦公室已經在缺少80萬元經費的情況下開始工作。現時他旗下的150名工作人員中,刑事案律師、行為不檢案律師以及青少年法律師,每人手上處理的案件數量,已經比全國同行的個人最高處理案件數量超過50%至60%,實在無法再接手更多的案件。 因此,從今年8月開始,公辯律師辦公室陸續拒絕接案件,平均每個月有108宗刑事案、10宗行為不檢案遭拒,而將案件外判給私人律師接手。 賀大器稱,如果能夠獲恢復部分預算,讓他可以請回律師及法律助理、秘書共7人,那麼他們就不需要拒絕案件並將其外判。依照外判一宗刑事案,私人律師收費1194元,一宗行為不檢案私人律師收420元,一年共有1242宗刑事、201宗行為不檢案需要外判,此間花費就需要156萬元。他說:「讓我填補回7個空缺職位,就可以為市府節省超過92萬元經費。」 不過賀大器的計算方法在市參事會預算官Harvey Rose看來,由公辯律師處理案件,和外判合約私人律師處理,差別沒有那麼大。就算填補回7個空缺職位令公辯律師不需要外判案件,在09至10財年,只能節省8295元,下財年節省的是16,590元。 賀大器的要求雖獲預算委員會副主席莫卡利米及另一市參事坎帕斯的支持,但預算委員會主席艾華樂、朱嘉文更希望他清楚認識到現時市府面臨的財政困境。 艾華樂表示,雖然他十分清楚公辯律師辦公室的重要性,問題是目前市長要求的是各部門作3.9%的年中削減、再在明年提出20%至30%的削減方案。在這種情況下,他更希望先聽到賀大器告知該辦公室的削減方案,然後再看其他。 朱嘉文就強調,當市府明年面對超過5億元赤字,現實就是市府再沒有錢去撥出。最終在朱嘉文提議下,預算委員會將此方案延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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