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對38票失敗 支持者愕然 紐州參院否決同性婚姻合法化 |
2009-12-04 (05:40) |
(紐約 )(美聯社奧本尼2日電 )紐約州參議院需要32票才能通過這項法案,但2日被否決的投票差別卻遠大過預期,投票結果是24票贊成,38票反對,法案以8票之差失敗。州眾議院較早時已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州長派特森——這項法案最熱烈的支持者,曾矢誓會簽署付諸實行。 派特森在州參議院2日投票後表示,這是他從事公眾服務20年以來最悲傷的一天,他批評一些所謂支持同性戀者權利的州參議員「缺乏堅毅去投下贊成票」。 州參議院第一位公開同性戀者,曼哈頓區民主黨州參議員杜安(Thomas Duane)對投票結果感到憤怒與失望表示:「我想不到會被人出賣。」 在討論中,布朗士區一位保守派牧師,民主黨州參議員戴亞玆(Ruben Diaz)領導幾乎大多是共和黨的反對派議員。他表示:「如果你把這項議案放到選民面前,選民是會加以否決的。讓人民來選擇吧。」 布碌崙民主黨州參議員阿當斯則挑戰議員們放開宗教信仰,為這項法案投票,他指出在過去縱使是奴隸制度也曾經是合法的。有些議員講述他們自己的同性戀親友也不能結婚,有些人表示祖父母曾經歷猶太滅族大屠殺與種族主義,所以不想同性戀者受到歧視。 紐約市議長柯魁英表示:「這是紐約州每一個家庭的損失,紐約州每一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變性者的損失。」 支持者原來希望以些微票數通過這項法案的,但他們表示一些議員後來卻違反了私底下的承諾,原來預料只有2到3位民主黨議員反對的,投票時變成6位,原來預料有4到5位共和黨議員支持的,投票時1位也沒有。 一些同性戀維權組織表示會在明年繼續鼓吹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但2010年是選舉年度,通過這類法案會更加困難。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份包括康州、愛奧華州、麻省、佛蒙特州與新罕布什爾州(明年1月1日新法例生效)。 一項在2日公布的馬里斯特大學民意調查,顯示51%紐約州民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42%州民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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