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警探撞死老婦 控罪升級面囚25年 |
2009-12-04 (05:49) |
(紐約 )(本報訊)《每日新聞》網站報道,2日公布的一項起訴書表示,一位警探醉酒駕車,在布朗士街頭撞死一位老婦,由於他血液酒精含量極高,檢方加重控罪,被告倘判罪成最高可被令入獄25年。 有22年警齡的被告警探加文.史普曼原來被控的汽車誤殺罪,最高只判處入獄7年。 消息來源指出,在案發幾天後公布的驗血報告,顯示史普曼在今年10月30日清晨驅車撞死老婦迪倫娜.妮卡的5個小時後,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還是.21%,高過法律規限標準兩倍以上。 檢方又表示有證人出面舉報,表示史普曼在肇禍前曾衝紅燈,而他在現場的外表也可被看出是喝醉的。大陪審團的起訴書表示,史普曼現面對的是一位血液酒精含量在.18%或以上疑犯強制被控的嚴重汽車兇殺與醉駕惡性違例開車等重罪,最高可判處入獄25年。 史普曼2日出庭否認控罪,他的代表律師表示這位警探「沒有任何程度的醉酒」,律師計劃自行安排對血液樣本進行檢驗。 死者妮卡有20多位親屬出席布朗士高等法庭的聆訊,有些人放聲大哭,他們表示對史普曼毫不懊悔與拒絕承擔責任等表現極感忿怒。 獲准10萬元保釋的史普曼在離庭時並未與死者遺屬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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