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劫101歲老婦 男子重判入獄75年 |
2009-12-04 (05:47) |
(紐約 )(本報訊)一名男子兩年半前搶劫一名皇后區的101歲老婦,他從3名受害女性那裡一共搶得75元,法官2日判他囚禁75年,即平均每元一年。 據《每日新聞》網站報道,皇后區高等法院法官拉薩克譴責被告羅德斯(Jack Rhodes)拒不認罪的做法,還對其毆打3名毫無自衛能力的女子的行為表示不齒。拉薩克告訴羅德斯說:「你是一個240磅的男子,我說男子,因為你不是男人,男人不會這麼做。男人不會對一名101歲的老婦臉上出拳,那太噁心了。」 受害人是現年103歲的蘿絲.莫拉特,她於2007年3月遭到羅德斯搶劫,在自己位於牙買加的住所附近遭到羅德斯毆打,足足流失了4品脫鮮血。羅德斯毆打莫拉特的場面被一個監視攝像機拍下,羅德斯打斷了莫拉特的顴骨,打青她一隻眼睛。 47歲的羅德斯從莫拉特身上搶走33元,其中有些是莫拉特計劃當日捐贈給教堂的錢。羅德斯還曾在2006年12月襲擊51歲的女子安琪拉.卡恩,搶得10元。法官宣讀了羅德斯漫長的犯罪歷史,其中包括在1990年盜竊一個教堂的募捐箱。 羅德斯拒不認罪,還請求法官從輕處罰,他說:「我47歲了,20年對我來說已經太長。」但法官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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