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承諾高價收購金飾 韋納指Cash4Gold欺騙顧客 |
2010-01-21 (04:59) |
(澳洲 )(紐約時報訊)深夜播出的一個電視廣告向觀眾承諾高價收購他們的舊金飾,但紐約州聯邦眾議員韋納(Anthony D. Weiner,見右圖)在19日指出,賣廣告的Cash4Gold公司,他們做生意的手法並不老實。 韋納19日站在曼哈頓西47街的Futurama鑽石交易所裡說:「在許多情況下,Cash4Gold公司只是利用黃金機會去欺騙市民。」 他促請有意賣金的市民親自去例如Futurama這種提供專業估價的地方賣。 代表布碌崙與皇后區部分地方的韋納表示,Cash4Gold是利用目前經濟不景氣,人們急需金錢的機會去賺錢,這家公司做生意的手法,經常與它在電視廣告中所許下的承諾不符。 例如,廣告邀請觀眾使用特別的信封,將他們的金飾寄去其位於佛羅里達州龐班諾灘的辦事處,公司將會提供快速估價,然後寄上支票。如果顧客對估價不滿意,他們可以在12天之內寄回支票,取回金飾。 但韋納表示,他的辦事處和消費者報告所做的調查顯示,Cash4Gold所寄出的錢,只是那些金飾實際價值的11%至29%,而且在顧客於12天之內寄回支票後,拒絕寄回金飾。此外,迄今已有1300宗顧客投訴,說Cash4Gold在郵寄他們的金飾途中遺失了。 與韋納一起出席記者會的57歲市民龐迪斯特說,他在兩年前給Cash4Gold寄出了市值約200元的金飾,但「兩個星期後,他們寄給我一張15仙的支票」。 韋納說,他將會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Cash4Gold的做生意手法,而他本人則會提出法案,要求對Cash4Gold及其他使用郵寄方式收購首飾的同類公司進行監管。 法律將會懲罰那些在寄回期屆滿之前,未經金主同意而將金飾熔掉的公司,以及要求這類公司給予顧客充分時間取回金飾,並向他們保證公司會寄回金飾。 Cash4Gold一名發言人在回答記者詢問時說:「我們提供顧客至上的服務,我們給顧客12天時間去考慮是否接受我們的估價或取回他們的金飾。我們會立即寄出金飾,而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這位發言人又說,Cash4Gold去年夏天協助佛羅里達州制訂監管法律,它也樂意為國會的立法提供類似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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