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鼓勵發展 又維持傳統特色 溫市擬放寬華埠樓宇高度 |
2010-01-21 (05:4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經過一年研究及諮詢,市府職員建議制訂市中心物業發展的高度限制,令物業高度不會影響北岸山景。溫市府資深規劃師陳婉瑜周二表示,市府收集的公眾意見,大多反對在華埠建摩天大廈。因此,市府在放寬建築高度限制時採取平衡政策,略為調高建築物可高至120呎,只有3個指定地點能夠高達150呎。 市府職員指出,放寬高度限制後的物業,可以發展的地積比率為5.5倍。據瞭解,目前傳統建築只用了二至三倍地積比率,有不少發展空間。 核心區多屬宗親會堂所 華埠歷史區劃為HA-1核心保留區,多屬宗親會堂所建築,高度50呎至65呎之間,而HA-1A是在1994年劃分出來的歷史商住區,高度限制為70呎至90呎之間。 建議中,放寬高度後,在核心區可以建高達75呎樓宇、商住區可建至120呎高樓宇,比現在的分區限制高出約20呎。 市府將於本月22日開會,聽取公眾意見。一旦放寬華埠歷史保留區樓宇高度限制計劃獲通過,將來華埠傳統建築物的業主,可以按所在地區的樓宇高度,向市府申請發展。 同時,傳統建築物業主也可以把樓宇地積比率轉讓予地產發展商,令業主取得資金,用於修葺或擴建物業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