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截獲奉上小冊子警告單 烈市警教育司機勿講手機 |
2010-01-13 (05:03)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烈治文皇家騎警上周四在烈市截獲多個在駕車期間,使用包括手機、全球定位系統(GPS)、MP3等手提電子儀器的司機。騎警提醒民眾,在2月之後,凡違例的司機將收到定額罰款告票。 烈治文騎警周一表示,在1月底之前,如被截獲駕駛途中在車內使用手提電子儀器的司機,將由警方發給一本小冊子和一張警告單。不過,從2月起一旦截獲駕車途中使用手提電子儀器,司機會被罰款167元,甚至扣3分。 司機發現警員就藏起手提電話 根據烈市騎警發言人龐德(Jennifer Pound)表示,很多司機在路上發現警員,就會把手提電子儀器藏起來,可見他們都清楚瞭解新法規。「從2月起,一旦出現類似情形,司機就要破財,司機最好還是把一己的安全列為首要考慮。」 研究顯示,司機駕車途中使用手提手機,反應能力就如同體內有超過0.08酒精濃度的司機,行車時肇事危險上升四倍。如果開車途中發手機短訊,危險程度更是平時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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