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年幼兒子獨自在炎熱車內 母親認犯愚蠢錯誤被檢控 |
2009-12-25 (05:17) |
(澳洲 )(本報雪梨訊)雪梨一位婦女前天中午十一點左右讓她年幼的兒子留在鎖在上車內,受高溫煎熬,自己去購物。有關部門聲稱,她已承認自己犯下一個「愚蠢的錯誤」。 警察昨天找這位母親問話後,對她提出檢控。據悉幼童被鎖在炎熱車內約二十分鐘。其中一位公眾發現情況後,記住車牌號,到購物中心內一家電器店,讓店員廣播通知車主,但沒有人出來。 被鎖在一輛泊在雪梨西北MCGRATHS HILL區購物中心停車場的四驅車內的十八個月大嬰兒尖聲哭叫後,附近兩位人士用錘砸破車窗,爬入車內把他救出。 估計當時車內溫度高達攝氏六十度。 有關部門昨天說,負責調查這一事件的職員已跟男童的三十四歲母親聯繫。 紐省社區服務廳長貝莉(LINDA BURNEY)說:「據我所知,這一事件與該母親的品行不相符,她對此非常後悔。」 「她知道自己狂了一個非常愚蠢的錯誤。」 貝莉說,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把一名孩子鎖在車內,都是違反法律。《按少年兒童保護法》家長這樣做有可能面臨高達二萬二千元的罰款。 身為祖父的房地產代理卡西迪(PETER CASSIDY)用鐵錘砸破豐田四驅車的車窗後,幫助爬入車內的附近一家商店經理格林耶(COLIN GRINYER)救出男童。 格林耶爬入車內時,幼童仍被車座安全帶捆住。他把孩子的頭施在自己手臂抱出車時,孩子的頭已大汗淋漓,幼兒座椅已濕透。 警察和救護人員趕到後,找到他母親。為安全起見,幼兒被送入醫院觀察。 這位婦女昨天到WINDSOR區警署接受警察詢問後,被指控把孩子留在車內,無人照顧。 她獲保釋,將於一月二十七日到WINDSOR地方法庭應訊。據稱被告有五子女,當時已攜帶各子女去購買聖誕禮物,卻忘記了孻子仍在車上。(南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