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勒索長巴同行5年 華男認罪明年2月聞判 |
2009-12-30 (05:14) |
(紐約 )(本報記者廖國文紐約報道)兩名因為涉及恐嚇勒索同行長達5年被控勒索罪名的華裔男子,綽號「大魚」的倪源新 (Yun Xin Ni音譯.下同) 較早前已量刑,他被判入獄27個月,刑滿後需接受3年的監外看管,至於另一名被告朱波 (Bo Zhu,又名8000) 亦已於較早前認罪,並將於明年2月宣判。 根據移送書,兩名被告倪源新及朱波涉嫌從2003年至2008年間,向至少3名長巴業行家作出恐嚇,包括威脅司機、滋擾乘客、強收保護費等,兩人分別被控一項勒索罪名。 檢方指出,兩人聯同其他成員,於2003年開始經營來往曼哈頓至康州的長巴服務,當時已有其他同行經營相同的路線,倪源新為了搶生意,開始滋擾恐嚇其中一名同行,包括驅逐對方的乘客下車,把他們的行李搶到自己的巴士內,有時亦禁止乘客登上同行的巴士內。 後來倪源新要求該名同行每月繳交1500元,才會停止滋擾恐嚇行為,對方雖然答應,但偶有遲交費用,倪便出言恐嚇,最後倪同意把費用調低至1000元,一直收取達1年半之久。 2005年10月,該名受害人因為經濟問題,要求停止繳付月費,倪卻要求他連同另外兩名經營相同路線的同行,一起與倪的「老闆」開會,他自稱為華埠的黑幫老大,並經營地下賭場,會議亦在賭場內舉行,會上「老闆」要求把三家公司合併,每周把利潤平分,其中一份歸「老闆」所有,如有不從,則會繼續滋擾他們,令他們無法經營下去。 倪源新有次懷疑其中一名受害人隱瞞利潤,他便向「老闆」請示,可以把他打個半死作為懲罰,不過,後來「老闆」突然表示停止三家公司的合併,並於2008年3月開始,以減價戰來搶奪同業的生意,倪源新及朱波此時經常阻止乘客登上同行的巴士,並威脅對方必須無償交出部分股權給「老闆」。 檢方指出,倪源新在案中充當打手的角色,他多番以粗話恐嚇受害人,對曾砸毀受害人的車輛。經不起多年來變本加厲的勒索,受害人終於向聯邦探員舉報,並根據探員的指導下取證,蒐集倪源新等人的犯罪證據,最終把兩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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