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了對方留不實資訊 華男索賠無門報假警被控 |
2009-11-11 (05:12) |
(紐約 )(本報記者趙韻韻紐約報道)僑胞李先生(化名)日前駕車經過華埠發生小車禍,在對方欲私下了結,並提供相關私人信息情況下,讓對方離開現場。事後卻發現對方所提供的保險信息有詐,在追討賠償無門的情況下,李先生先後兩次報警,卻因口供不一,現被警方以假口供起訴,並移至刑事法庭審判。 在面對著車子被撞索賠無門及遭刑事起訴雙重打擊下,李氏夫婦昨(9日)前往福建同鄉會進行法律諮詢。專業律師提醒所有的市民,在遭遇小車禍情況下,民眾欲私下了結,不想驚動警方,一定要索取肇事者的駕照號碼及車牌號碼,確保往後的索賠。至於,欲通過警方處理,則一定要在事發當時及現場報警,以確保事件的真實性。 據李先生介紹,10月2日上午9時半許,他與太太駕著經過麥迪臣街時,車輛的右後門被一輛俄籍男子駕駛的小轎車撞毀。事發後,雙方就賠償事情下車理論。最後對方欲私下了結,並留下車輛的VIN號碼,保險公司名稱,姓名和電話等資料給李氏夫婦,就離開現場。 隨後,李氏夫婦致電保險公司查詢賠償相關問題,卻無法查到對方的資料。獲知對方所提供的資料有詐,索賠無門後,李氏夫婦唯有到警局報警。但由於事發多時,對方已經離開現場,有沒有確切的人證物證,警方拒絕受理。 心有不忿的夫婦為了索回可能上千元的修車費用,討回一個公道。兩人在當天下午5時許,再次回到案發現場,再次報警。警察到現場後,為他們錄下口供,並要求他們一星期後到警局領取報告。 孰知,李氏夫婦到警局領取報告時,卻被告知因其前後兩次報警的供詞不一,涉嫌謊報案情,李先生當場被關押。並發出刑事法庭傳票。 專業律師戴禺分析說,李氏夫婦在車禍發生時,應該立即報警,以確保自身的利益;如果欲與對方私下了解,應將對方駕照信息和保險信息記下,且當場核對對方的保險信息準確無誤。 此外,一般私下了結,對方都是以現金的形式賠償,不應通過保險公司提索賠。 至於李氏夫婦目前面臨的刑事起訴,此罪可大可小,涉嫌欺詐和道德問題,對於目前還在申請綠卡的李氏夫婦,一旦定罪影響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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