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妻摑印傭判服務令 |
2010-07-08 (10:28) |
警隊高級督察的妻子不滿印傭兩度打擾她的睡眠,為了令女傭嘗試「無得儱P覺」,只讓女傭每日睡一小時,不斷安排對方工作,又強逼她發誓保密被虐事件,並掌摑不肯發誓的女傭至嘴角流血。女傭因知道高級督察「懼內」而沒有向他告狀,最後離開僱主家找同鄉報警。督察妻子較早前被裁定一項襲擊罪名成立,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並不輕微,但法官接納辯方律師指,女傭傷勢不重,認為被告是一時氣憤下犯案,並非預謀,考慮到被告的感化報告及背景報告正面,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任職註冊助產士的35歲被告曾懷遠,去年10月3日中秋節晚,在九龍塘筆架山道住所內,懷疑不滿女傭打擾她午睡,掌摑對方,令24歲女傭嘴角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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