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山青擾亂秩序判120小時服務令
2010-06-24 (12:31)
去年國慶日中聯辦外示威者與警方衝突事件中,社民連成員劉山青爬上警車,踩踏車頂及高叫口號,較早前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劉山青於大約10年前曾觸犯同類罪行,原本應考慮判監,但考慮到他只是一時衝動下,作出過激行為,所以輕判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57歲的劉山青於去年國慶日,連同社民連的主席陶君行及一名成員,在中聯辦門外示威時,與警方發生衝突。劉山青其後攀上警車頂,展示示威橫額及高叫口號,又來回踐踏車頂。警方事後控告劉山青擾亂公眾秩序罪,而其餘2人則控以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法院後來只裁定劉山青罪名成立,其餘2人襲警罪名則不成立。
 
相關新聞
陶君行脫罪劉山青罪成候判 2010-06-04 (10:59)
劉山青擾亂公眾地方秩序罪成候判 2010-06-04 (10:34)
陶君行襲警罪不成立 2010-06-04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