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擅改值勤表判120小時服務令 |
2010-06-08 (10:41) |
一名水警擅自更改當值時間表填報上班,其實前往澳門賭博,被控三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26歲的被告暫時被停職,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件有相當嚴重性,涉及個人誠信,影響警隊聲譽,對於被告因為賭博而冒簽上班,而且有重大債務纏身,感到失望及可惜,但考慮被告承諾有決心戒賭,這些罪行並非最嚴重的一種,而且被告積極面對,要求控方寫下建議,如果被告能改進,警隊可以考慮讓他復職。 案情指,被告在2008年7月至12月,三度不誠實登入電腦系統更改更表,將當值改為休假,之後到澳門賭博,回港後,再將休假的紀錄改為當值,最終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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