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父母僱主巨款兼飛車撞死人 布市中年漢判刑十四年 |
2010-01-31 (05:08) |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一名男子詐騙父母和僱主近二百萬元,並在飛車時撞死一位老年婦女,昨天被判坐牢十三年。 四十歲的維達爾(MICHAEL GEORGE VIDAL)在布里斯本地方法院被指控在九年期,有計劃詐騙他母親和父親,以及他擔任首席財務控制員的三家公司大筆錢。 檢控官鮑爾(BEN POWER)說,這些詐騙活動開始於二零零零年,維達爾當時假冒他父母的簽名,把他們的房屋轉到他自己名下,然後用這套房屋作抵押,從銀行獲得三十八萬元貸款。 在二零零五年,他更改布里斯本一家小物流公司SEA CARGO的財務帳目,掩蓋他盜取該公司六十六萬五千元的行為,該公司不久倒閉。 維達爾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駕駛他的勁車上班途中,因車速太快失控衝出公路,撞中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名八十六歲老婦,直把她撞頂到一處圍欄上,造成老婦當場死亡。 檢控官在堂上指稱,事故發生在建議車速限到每小時二十公里的一條急彎道上,但維達爾當時車速高達每小時七十公里。而且在撞死老婦的事故發生後,他至少三次超速飛車被逮住,包括一次在學校附近限速區。 維達爾二零零七年他轉到SERGEANT TRUCK RENTALS貨車出租公司工作,不到三個月就從該公司盜走二十九萬三千元公款。這次盜公款被發現並遭指控,然而他獲保釋。 不到一年後,又從他的陽光海岸的新僱主LEP CLOUR RPINTERS彩印公司盜走四十五萬五千元。 警察在二零零九年獲悉他為避免接到法庭聆訊他開車撞死人一案,計劃逃往美國,再次逮捕他。他向警察和不知他詐騙巨款的妻子辯稱,他想到美國治癌症,但沒有任何醫生證明顯示他患癌症。 在第二次被捕並拘留期間,他的前僱主最終才察查他全部詐騙行徑。 一向把他視為「金童子」的父母,也才意識到他們可能失去自己的房屋,銀行正在辦理追債款的程序當中。 維達爾昨天在法庭承認犯下四項詐騙罪和一項危險駕駛造成他人死亡罪。 法官判維達爾總共坐牢十三年。由於此前他已被拘留三百零一天,他將於二零一四年有資格申請假釋。(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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