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大力度 打擊青少年酗酒 |
2010-01-31 (05:28) |
(歐洲 )(本報訊)英國政府周五宣布,將加大力度解決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青少年飲酒問題。警方已獲賦予新權力,可更簡易地沒收未達法定飲酒年齡青少年的酒,並對滋事青少年採取行動。而售酒給青少年的商家,將面臨更嚴厲的懲罰。 周五起,警員無需證明,被截查的青少年隨身攜酒為自用,即已有權沒收他們的酒;同時,警方還有權向年齡低至10歲的滋事青少年發出「離開指令」(Direction to Leave)。 在此之前,警方僅有權向16歲以上青少年發出該命令。 此外,政府又引入一條新罪名,用於起訴常在公共場合飲酒的,未達法定飲酒年齡的青少年酒徒。最後,商家若三個月內被發現兩次向青少年售酒,將即時被吊銷酒牌。 對此,內政部次官坎布爾(Alan Campbell)表示,大部分青少年都有良好的操行,但少部分則截然相反,不僅如此他們還為社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因此,警方需要被賦予新權利,採取更嚴厲行動打擊青少年飲酒、滋事問題。 政府又表示,將為青少年提供更多有益身心的活動,尤其是在周五及周六。倫敦警方指揮官O'Brien表示,警方歡迎政府以上新措施,他相信新措施將幫助警方減少複雜的青少年飲酒問題。 但17歲的Jack Rivers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飲酒已成為英國社會活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次外出時周圍所有人都在飲酒,你也會不自覺地加入。另一名青少年Arran Ward表示,他兩年前15歲時已開始飲酒,他也不認為政府新舉措將有效打擊青少年飲酒。他表示自己每晚最多能喝15份啤酒和烈酒,年長者也常常會為他及他的朋友們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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