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一哥再道歉:「認錯人」吳耀偉案交三角洲警調查 |
2010-01-31 (05:50) |
(溫哥華 )溫市警方涉嫌毆打無辜市民吳耀偉事件,現交由三角洲市警局接手調查,而溫市警察局長朱小蓀周五宣布此消息時,再度向事主吳耀偉表示歉意。 朱小蓀在周五出席中僑互助會主持的活動時宣布,由於吳躍偉已經聘用律師沃德(Cameron Ward)代表,而溫市警方正和沃德有一件法庭訴訟在上訴審理中,這令調查複雜化,因此從周五開始,三角洲市警已經接手調查吳耀偉事件。 朱小蓀指出,人誰無過,警察也難免有錯,但如果警方做錯,就要承認及矯正。朱小蓀又把事件定性為「認錯人」( mistaken identity ),並且再為吳耀偉事件誠意致歉。 他指出,警方會充分調查,一旦有結果就會採取行動,包括檢討程序和政策、紀律處分或警告有關的警員,甚至對受害人作出賠償。警方有一隊12人的專業標準部門處理,調查過程中也會涉及獨立警察投訴專員介入。 警察投訴專員解釋權責 卑詩警察投訴專員劉自可(Stan Lowe)在同一場合,解釋他的權力範圍及檢討投訴程序等事宜。他強調,秉持公平、公正、客觀立場,不受警察、政府機構或公共團體組織影響,也有退休法官作協助仲裁及檢討調查的程序。 劉自可指出,調查如發現指控屬實,便有紀律處分的程序;如事件並非屬實,則要覆核所有證據,覆核調查的程序,及覆核裁決這三個項目;最後,如果事件涉及一些原則性的議題並且受到非議時,不排除召開成本昂貴的公聽會,透過公聽會來尋求解決方法。 中僑願協助改善警民關係 中僑互助會行政總裁陳志動指出,除透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外,另一途徑是改善警民關係,先由警方內部及局長帶頭表達誠意,中僑願意擔當橋樑角色,幫助改善警民溝通,支持多元和諧社區。除了幫個人、還要幫助社區,將來有類似事件發生時,當事人如何投訴警隊。 據「吳耀偉先生被警察毆打事件關注組」成員朱偉光透露,他在周五陪同吳耀偉覆診,吳眼骨爆裂,幸未有碎骨,而醫生要繼續觀察傷口能否自然癒合。本報致電接觸吳耀偉的妻子,她沒有上班,她的語氣,顯得情緒仍然低落。她也依從律師指示,不再向外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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