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禁打手機及短訊新例 下月生效 |
2009-12-23 (05:04) |
(溫哥華 )(本報記者李群)卑詩省政府及各地警方提醒省民,自明年元旦日起,所有駕車司機將禁止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通話和收發短訊及電子郵件等。一月份警方將對違規者發出警告,自2月1日起,違規司機將被罰款167元。 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希德(Kash Heed)、溫哥華警察局長朱小蓀周一在溫市中召開記者會,提醒公眾遵守法例。 希德說本省司機應該瞭解,新法律將會嚴格執行,即使很多人對此可能還不瞭解。他說,當初立法規定駕車者及乘客必須繫安全帶時,也有同本次類似的批評聲浪,稱人們不會遵守法律繫安全帶,但結果是目前人們普遍接受及遵守這項法規,駕車禁打手機也會如此。 他說,卑詩保險公司(ICBC)於上周一,在上述路口做過一個非正式的統計,在短短的半個小時內,就有多達116個司機開車時以手機交談或收發短訊,看來人們需要盡快改變駕駛習慣。 新牌學員免提設備也禁用 朱小蓀指出,卑詩省各個警隊的警察局長,均一致支持該法例,該法例的實施將極大地幫助溫市警方改善道路安全。 新法例開始實施後,駕車司機只被允許使用免提通話設備,而且只能按鍵一次開關。收發短訊及電子郵件則被完全禁止,對於參加漸進式駕照計劃(GLP)的新牌學員,則全面被禁止使用手機及電子設備,包括免提設備。 在法例生效後,違例司機將被罰款167元,駕車時收發短訊及電子郵件的司機還將被在駕照上扣罰3分。駕駛警車、消防車及救護車的司機,需致電911報警的司機,以及使用雙向對講機的商業車輛司機,則獲特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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