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專題 專家建議:建立清晰合約 小心「租房歧視」 |
2009-12-23 (05:58)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房東房客似乎總是水火不容,一不小心就會矛盾重重。初到美國的新移民大多沒有房產,租房子成為了必不可少的一步,種種糾紛也因此而起。本報就曾陸續接到部分讀者投訴,有的是房東在維修方面推三阻四,有的則是房租或押金方面的糾紛,更有華人一不小心落入「租房歧視」的「陷阱」。專家建議,避免租房糾紛,全面、清晰的租約至關重要;另一方面,雙方必須「以和為貴」,盡量通過協商、調解等手段解決問題,避免繁瑣、昂貴的訴訟。 案例一:公用過道失修 車陷積水 房客抱怨 房東扯皮 柔似蜜市居民Z小姐抱怨說,其租住公寓門前公共過道的地面上有兩個大坑,和房東反映後,對方一拖好幾年,都不來修理。平時車子出入經常「陷」到坑內,一旦下雨更是造成積水的苦惱。她說,自己的房東是一對華裔夫婦,對面公寓則屬於另一個墨裔房東,而公共過道為兩個人家共同所有。現在的問題是,雙方房東相互扯皮、推卸責任,眼見著地上的坑越來越大,問題卻始終無法解決,而受苦的則是房客。 對此事,華裔房東C太太也是一肚子苦水。她解釋說,墨裔房東那邊整天來客不斷,總是停滿了車子,而這些車都從自己這邊的過道經過,形成損壞。她曾多次試圖同對方聯絡,協商解決的方法,但是對方卻沒有任何回復。聽說房客抱怨迭起,C太太答應聖誕節度假回來後再想辦法,爭取盡快解決。 案例二:有小孩的房客多交押金 涉及「租房歧視」 華裔L姓夫妻在阿罕布拉市有一套用於出租的住房,和許多房東一樣,他們對有小孩的家庭存在一些顧慮:調皮的孩子打打鬧鬧,可能對房子產生額外的破壞。為避免潛在的風險,他們規定,有小孩子的家庭必須以孩子人數為比例,多支付押金。原本以為是一個合理的條件,不想有一次,一名來看房子的印度裔婦女卻告訴他們:「這樣做涉及租房歧視。」夫妻二人頓感一頭霧水,在詢問相關專家後,他們得知這些話並非危言聳聽,不禁感歎租房的學問相當大。 自身權益 簽訂清晰租約 「以和為貴」 針對租房糾紛,華裔律師周本立指出,維修和房租是華裔社區最常見的兩大問題。他指出,維修條款通常在租約上有明文規定,即便沒有提到,一般而言,涉及建築、暖氣、電路或公共空間的問題,都應該由房東負責。在Z小姐的案例中,由於2個房東相互推卸責任,情況可能比較複雜,但是無論如何惡果也不應當由房客來嘗,房客完全有權利要求維修,2位房東必須商討出解決的方法。他說,在維修時間限制上,租約通常會提到「在合理(reasonalbe)的時間內」,通常1個月到幾個月都可以接受,但是一拖幾年,就實在有些誇張。 華人的一個普遍問題是喜歡口頭協議,其實,從一開始就簽訂一份清晰的、雙方都理解的租約非常重要。另外,租房雙方也必須記住「以和為貴」,若溝通和協商不起作用,則可考慮調解(mediation)或仲裁(arbitration)。如果必須訴諸法庭,則是一個昂貴而冗長的過程。 法律不能想當然而已 小心「租房歧視」 針對「租房歧視」,洛杉磯住房權益中心(Housing Rights Center)專家指出,這是許多不懂法律的新移民共同的困擾。在美國,「歧視」是非常敏感的議題,有些人因為缺少這方面的知識,往往好心辦壞事。比如曾經有一位房東拒絕將樓上的房子租給有小孩的家庭,這樣做的理由是:害怕不懂事的孩子從樓上陽台上摔下樓。其出發點甚好,但這樣做卻在不經意間陷入了「租房歧視」,因為法律規定:有小孩不能作為被拒絕服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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