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寒下展好意如遭拒改送衣物 警不強制送進庇護中心 |
2009-12-09 (05:0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李群)大溫地區周一晚間氣溫最低錄得攝氏零下7度,溫哥華警察局長朱小蓀表示,警方不會使用武力,強行把無家可歸者送進庇護中心;而對不願接受安置的露宿者,警方會送上毛毯及棉衣等。如認為對方真有危險時,警方才會作出「最低限度的非武力接觸」(minimal, non-forceful touching)。如再遭明確拒絕,警方也不會強求。 近來天氣開始轉冷,省府早於10月29日已向省議會提交《協助入住庇護所法案》(Assistance to Shelter Act)。該法案賦予警方權力,在嚴寒天氣狀況下,可使用「合理武力」(reasonable force),強行把無家可歸者送進庇護中心。 朱小蓀周一下午在記者會,向傳媒解釋溫市警執行該法案的政策,稱該政策僅為臨時性策略,須經本周三召開的溫哥華警務委員會批准。 他強調,溫市警一直十分關心無家可歸者的安全,在冬季天氣寒冷時更是如此。警員會經常查看街頭露宿者,鼓勵他們入住庇護中心,並提供庇護中心地址,或親自送他們前往。對於不願入住者,警方會提供毛毯、棉衣等禦寒衣物及食物等。 將用「非武力接觸」協助 朱小蓀又說,當上述努力均告失敗,警方同時相信露宿者有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危險時,則會提供進一步協助。他把該協助稱為「最低限度的非武力接觸」,並且舉例解釋說明,這如同警員在街頭攙扶年長者過馬路。如果被協助者明確表示拒絕,警員會即時後退。 至於19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傷障人士和嚴重醉酒者,朱小蓀稱警方將採取必要手段把他們送往庇護所。既然法案賦予警方權力,為何不針對所有露宿者使用「合理武力」,強制送進庇護中心,朱小蓀沒有明確解釋原因。有批評者指出,省府通過該法案是希望以此在2010溫冬奧期間,把無家可歸者清除出溫巿街頭,朱小蓀對此沒作回應。 據溫市警無家可歸者聯絡統籌凱勒(Jodyne Keller)表示,自己為全職負責同露宿者接觸的警員,但每個在街頭工作的警員,都會處理無家可歸者的問題,她說,平均每天都有近40個警員向她通報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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