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事會將討論擴大租客保障法案 |
2009-12-09 (05:26)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施秋羽三藩市報道)三藩市擴大租客保障範圍的租務管制法案,昨天在市參事會土地經濟發展委員會討論,並將在市參事會全會議決。社區民眾昨天聚集在市府大門前,支持該項法案,期望能順利通過。 社區住客聯會主席黃海松表示,租務管制法案意在將1979年後建立的房屋納入管制,要求業主只有在合理原因下才可以要求租客遷出。市內許多房屋都在1979年後才蓋起,住在這些單位中的租客可說沒有保障。他認為三藩市應該一視同仁,讓每位住客都有相同保障,不應該有些住客不擔心逼遷,但有些就沒有法令的保護。 這項由市參事艾華樂(John Avalos)提出的租務管制法案,昨天在市參事會土地經濟發展委員會進行第4次的公聽後,決議今日移交到市參事會全會討論。市內業主代表昨天在公聽會上發言反對該項法案,認為扼殺小業主生存空間,無助於市內經濟復甦,也傷害業主們對於房屋的所有權與自主權。 據悉,艾華樂的租務管制法案將1979年6月13日後興建的出租物業皆納入管制,估計通過後將有近2萬個租屋單位在此法案的涵蓋範圍下。法案並不延伸租金管制,而是要求業主僅能在有合理原因的狀況下逼遷住客,例如租客不繳租、單位須進行大型工程等等。該法案也將把業主有意出售共渡單位視為合理逼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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