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通過徵招牌稅 每年可進帳逾千萬 |
2009-12-09 (05:16)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批准戶外招牌稅,每年可以從路邊廣告牌、建築物及屋頂的大招牌收取1,040萬元。 藝術團體大力推動招牌稅及關於招牌的規定,並希望將稅收用於藝術計劃。不過市議會決定,要用140萬元美化市容,其餘撥入明年的一般稅收,再由預算委員會及市議會決定最後用途,意味希望清除塗鴉、維持冰棍球場的議員也有機會爭取費用。 藝術團體發言人歐斯崇(Devon Ostrom)說,他深信稅收會流向藝術計劃,因為要不是藝術界出面推動,新稅根本不會存在,甚至最初的構想也不會出現,預算委員會負有道德義務。 列席預算委員會的市議員李啟佳 (Kyle Rae)警告事情並非十拿九穩說,無法給藝術界保證,因為市議會有至高權力,卻隨著政治風向搖擺不定。 市議員米赫(Joe Miheve)較肯定地說,市府只是將稅收循正常程序處理,他相信藝術界會獲得經費,因為市府感激他們出面,協助抵擋來自招牌行業的強大遊說壓力。 業界指稅收超過利潤 招牌行業聲稱,1,040萬元稅收超過他們每年在多倫多賺取的860萬元利潤。不過市長苗大偉在投票後告訴傳媒說,招牌是印鈔票的執照,招牌執照永遠有效,那是難以計算的錢財,市府有自己的廣告牌,所以知道它的價值。執照創造了賺大錢機會,市府收一些錢讓多倫多更美好的做法公平。 加拿大戶外廣告協會將決定是否在法庭挑戰新附例,協會主席卡容(Rosanne Caron)說,已跟市議員說明附例的影響,徵收招牌稅令人失望。努力收集非法廣告牌資料的塔貝友(Rami Tabello)說,附例大概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非法廣告牌問題,業者不遵守先前規定所以招致課稅,附例執法人員將有新經費從事工作。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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