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Tenancy in Common」(TIC)指物業產權有幾個人共同擁有,各人以類似持股的方式占產權的某個百分比。星島地產兩位專欄作者均指出,近年來三藩市的TIC物業確實有增加的趨勢,而且轉為TIC物業出售的利潤頗為可觀。 星島地產專欄作者李健源指出,TIC物業在樓價高峰期的時候很好賣,因為TIC物業比同級的共渡售價低,而且通常地點很好,雖然在購買手續上、貸款、日後出售方面有些麻煩,不過仍然會吸引到一些買家。 李健源表示將大樓轉為TIC物業出售比轉為共渡要簡單,轉共渡的話一是三藩市每年有特定配額,需要抽籤,其次需要分開每戶的水表。轉TIC只需有專業律師的指導,訂立相關的協議書,同時利潤亦非常可觀。他舉例,一個售價100萬的4單位共渡,如果以4個TIC單位的方式出售,可以叫價至每個45萬,換言之可賺取60萬元的利潤。 星島地產專欄作者鄭少雄則指出,由於近一兩年在馬連拿縣的一間銀行願意做TIC物業的貸款,因此他看到三藩市近來的TIC物業確實有所增長,不過當中以兩個單位所組成的TIC為多,因為人少一些始終比較容易達成共識。 鄭少雄表示轉TIC物業確實有利可圖,據他所瞭解,近年在三藩市有一家主流地產公司和承建商主力從事TIC物業,由此亦引來了市參事會的連串立法。不過以他所知道,比較少華人會購買TIC物業,因為TIC在產權方面只有一張契,因此其中某TIC單位不論出售、重貸都需其他TIC持有人的同意。 艾利斯法案 何謂「艾利斯法案」(Ellis Act)?「艾利斯法案」是1986年通過的加州法例,該法案允許加州的業主逼遷住客,只要業主意圖「不再出租」,因此「艾利斯法案」可以說是業主逼遷住客的最有力武器之一。 據資料顯示,「艾利斯法案」常常被用於逼遷住客後,將大樓以TIC形式出售。不過艾利斯法案規定業主不能進行個別逼遷,換言之一旦啟動「艾利斯法案」,大樓內的所有住客都需要搬走。其次,業主必須在退出出租市場後的兩年之內,將物業置於市場之外。還有在使用「艾利斯法案」進行逼遷之後,在逼遷後的5年之內都不得以高於原住客所支付的租金來出租該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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