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強姦男儐相脫衣舞孃脫罪 法官提醒陪審團要摒除偏見 |
2009-08-07 (05:04)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脫衣舞孃昨日被陪審團裁定,在脫離王老五派對上用性具強姦男儐相的罪名不成立。 四十歲的納吉絲(LINDA NAGGS),否認在2007年9月24日在摩靈頓半島一房屋內一場全裸三級表演中侵犯該男子的肛門。 六男六女的陪審團,退庭商議一小時零五十分鐘,達成裁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藝名為泰芬妮的被告,是位出外工作的母親,職業跳舞有13年,聞郡法庭法官正式將控罪撤銷時哭起來,輕擦眼淚。 投訴人的伴郎昨日沒有到庭。 在庭外,納吉絲的代表律師JAMES DOWSLEY向記者表示,他的委托人希望感謝陪審團。 納吉絲離開法庭範圍時微笑,但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 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此案的關鍵問題是被告是否蓄意用陽具性器插入伴郎的肛門,或只是「意外」的強姦。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不要受同情心、情緒或偏見的影響,甚至將個人對脫衣舞孃和脫離王老五「雄鹿」派對的意見「拋諸腦後」。(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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