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員工罷工所失薪金3天加班賺回21% |
2009-08-07 (05:39) |
(多倫多 )多倫多市府工人在上周五、六、日超時工作清理垃圾,已賺回罷工期間所失薪酬的21%,而且本周還會繼續加班工作。 市府在上周末僱用了數百名僱員在26個臨時垃圾收集站清理垃圾。他們很多都是市府的僱員,但有部分來自市府的水務、運輸等部門。 為了清理垃圾,多倫多市決定向工人支付超時工資,單是上周末的支出約是47.5萬元。但溫莎市政府另闢蹊徑。溫莎市垃圾工人的罷工共101日。雖然垃圾已堆積如山,急需清理,但該市市議會決定,不會支付超時工資。 多倫多市固體廢料總經理羅夫本(Geoff Rathbone)表示,星期六共有550名工人清理垃圾,每人的超時工作時數是13小時,周日出動380名工人,每人超時工作時數是12小時。如果周五及周一的時數也計算在內,周末內的總超時支薪是47.5萬元。 亦即是說,一名垃圾工人在罷工期間損失的工資是5,800元左右,在周末便可以賺回1,225元,或21%。在周二正式復工後,還有更多機會賺取超時補薪。 羅本夫稱,由於積存垃圾太多,市府出動的貨車也多了20%,工作時間也長了20%左右。 付超時工資儼如鼓勵罷工 市議員黃旻南指出,多倫多市居民已忍受了近六星期的罷工,所以市府不應該支付超時工作薪酬。他說:「這個做法等如鼓勵罷工。市民不滿協議,也認為不應該付出超時工資。」 市議員狄比米卡(Glenn De Baeremaeker)反駁說,支付超時工資完全合理,臨時垃圾收集站臭氣薰天,必須「盡快清理」。 垃圾清理工作是否外判、還是由市府工人負責,根據復工規定,由固體廢料部門決定。羅夫本解釋,由市府工人負責,比外判划算得多。因為按環境廳的規定,市議會投票通過協議,中止罷工後24小時內必須開始清理臨時垃圾站的。即是說清理工作必須在周末進行。 黃旻南認為,市府大可以將簽約時間訂在周二凌晨0時01分,便可以避過在周末支付超時工資。 按估計數字,市府如果將清理工作外判,費用會高70%左右,因為私人公司要租賃車輛、要支薪、還要有利潤。羅夫本說:「使用市府的車輛,每車兩名工人,在正常工作時間時薪是91元,超時時薪是117元。如果外判,費用便會分別是157元及189元。」 至於正常的沿街垃圾收集,溫莎市的公共事務總經理泰雅奇(Dev Tyagi)稱,該市的垃圾收集比正常速度慢了3天,因為垃圾收集工作不會超時支薪。亦即是說,會有一袋袋垃圾暴露在路旁幾日。但他說:「市民說過,寧可忍受不便,也不付超時工資。」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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