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代21僱員入稟追收強積金 |
2010-09-08 (19:15) |
積金局今日代21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五名僱主追討約53,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分別為俊匯印刷製作有限公司及 Sight and Sound Production Limited,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36,487.5元及7,845.88元。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三名與訟人,分別為 Promotional Supplies Company Limited、森捷中國物流有限公司及 Anil I. Moorjani 經營的 Ace Trading Company,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5,376.46元、3,134.6元及457.92元。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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