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輔警亂用警隊電腦判服務令
2010-05-17 (18:48)
五十二歲輔警女警長,駐守新界北總區總部控制中心電台時,四度登入「第三代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輸入自己和丈夫的身分證號碼作查詢,早前被裁定四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成立,鑑於被告紀錄良好,今在粉嶺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