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郵局前局長判100小時服務令
2010-05-20 (10:32)
赤柱郵局前局長李永泰,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特區政府380元。

        49歲的李永泰,被控在2008年11月1日郵用文具加價前,購入大批郵用文具,之後再以新價轉售圖利,從中獲取380元差價。李永泰早前承認控罪。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任職公務員27年,表現一直良好,因今次犯事有可能喪失逾百萬元長俸,及有機會面對紀律聆訊,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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