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冰球明星上訴案 法官質疑刑期過長 |
2010-03-03 (05:40) |
(溫哥華 )(本報綜合報道)安省上訴法庭法官周一表示,儘管前北美冰球球員朗米基(Rob Ramage)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但觀乎朗米基的「了不起」人格,他被判入獄4年的有關判刑裁決值得關注。 朗米基2003年12月酒後駕車期間撞死他的朋友兼前北美冰球員馬格魯森(Keith Magnuson),並於2007年被判多項罪名成立。 朗米基就他的判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他的代表律師格林斯潘(Brian Greenspan)周一在庭上表示,朗米基的刑期「嚴苛及極度不相稱」。 儘管上訴庭法官並未作出最後決定,他們卻質疑,為何主審法官當時決定將朗米基的判刑定於正常刑期範圍的上限水平。 法官稱當事人為了不起公民 法官多爾蒂(David Doherty)表示:「可以這樣說,我們均對判刑感到關注。他是一名了不起的公民……為何那未能將刑期推至下限水平?」 格林斯潘辯稱,朗米基的刑期應獲寬減,原因它與一名曾經大量回饋社區以及本身並無刑事紀錄的正直市民極不相稱。再者,有關判刑違背馬格魯森家人的意願。格林斯潘指出,死者家人要求主審法官對案中被告從輕發落。 56歲的馬格魯森死於2003年12月,當時朗米基駕駛的租來汽車在多倫多以北迎頭撞向另一架汽車。朗米基及馬格魯森二人當其時剛剛參加完另一個前北美冰球員麥克里里(Keith McCreary)的葬禮。朗米基2007年被控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酒後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罪名成立。 朗米基被判入獄4年以及5年內不可駕駛。他那時起一直獲保釋外出,目前居於美國聖路易斯(St. Louis)。 他於剛過去的周日晚上在多倫多投案接受拘禁,但於等候上訴法庭法官裁決期間獲釋外出。若果判刑超過1年,就算是被判社區服務令的話,朗米基必需在加國服刑。 格林斯潘並且指出,朗米基的案件應重新審理,原因1名警員蓄意侵犯他的憲法權利。格林斯潘表示,車禍發生後,警員要求朗米基提供尿液樣本時,朗米基並非處於清醒的狀態。 他又稱,該名警員蓄意阻礙朗米基致電律師求助,直至取得尿液樣本為止。 主控官指出,尿液樣本及血液測試顯示,朗米基體內酒精含量是法定限量的3倍,儘管格林斯潘提到,測試結果有可能受到非蓄意污染。 主控官認同憲法權利遭到侵犯,但認為原審法官容許尿液樣本作為罪證是正確做法,原因該名警員的行為未至於「醜惡可恥或極壞」。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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