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市希爾頓酒店雇用歧視與性騷擾兩起官司 業主喊冤 賠50萬 |
2010-02-05 (05:54)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聖蓋博市報道)聖蓋博市(San Gabriel)希爾頓飯店,只雇用華人員工(Chinese Only Worker)歧視案與男主管言語性騷擾女員工官司,在與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纏訟5年後,最終以50萬美元和解。聖市希爾頓飯店向本報記者透露,雖然覺得很冤枉,但為了避免官司開打後支付更多的訴訟費用,因此在「百般委屈」之下選擇和解賠錢了事。 據美聯社報導指出,聖蓋博市希爾頓飯店因拒絕雇用「非華人」的宴會廳服務人員,在遭解聘的員工向EECO求助後,惹上了官司。代為聘用員工的蘭得溫管理公司(Landwin Management Inc.),同意改變聘僱政策,同時接受3年監督,並以50萬元和解。本案與性騷擾案於2007年提出,其中遭解職的非華人員工認為,華裔的管理公司老闆將他們解聘後,以一群不專業的華人員工取代。性騷擾案的成立,則是因為該管理公司對於女員工們的申訴「置之不理」。 飯店管理部陳經理對此大喊冤枉,他表示,這一切爭議發生在2005年飯店剛在聖蓋博市開幕時,委託一家管理公司代為召聘員工。當時召聘人數多達2、300人,在運作一段時間後,發現該管理公司不夠專業,所招募的員工素質良莠不齊,因此大約3個月後更換管理公司,新的管理公司當時裁換了一些不適任的員工。 遭裁換的員工大約50人,其中一半為華人,另一半為墨西哥族裔。提告者包括10餘名華工,其他30餘名為墨工。陳經理認為,飯店所在地點為華人集中區,中餐部佔75%,主要服務客戶多說中文,確實會比位在非華人區的環球影城與帕沙迪納市(Pasadena)希爾頓雇用更多的中文服務人員;解職的不適任員工中也包括華人,因此離職員工提告理由並不合理。 至於性騷擾案件,也是在甫開幕、大量招聘未適當篩選員工時期所發生,陳經理透露,一名墨西哥裔中階主管,在斥責幾名墨西哥裔女性客房服務人員,說出類似不認真工作,可到外頭去做「更好」的工作話語,因此遭女員工一狀告上EEOC。 對於這兩宗官司,陳經理表示,實在是當時經驗不足,當作繳交一筆「昂貴的學費」。 一名曾在聖蓋博市希爾頓飯店宴會廳工作的蔡先生,認為雖然公司給的薪資不高,但飯店內各族裔的員工都有,彼此相處融洽,並未有歧視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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