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乘客違規挨告 僅1/5案件聆訊後撤銷 |
2010-01-27 (05:08) |
(紐約 )(本報訊)紐約市捷運局(NYC Transit)的統計數字顯示,地鐵乘客被控違反紐約市捷運局法規的案件,在聆訊中能獲撤銷的只有1/5。 據《每日新聞》報道,因違反地鐵法規而面臨聆訊的乘客,例如在兩節車廂之間走動,或不當使用學生捷運卡等,能逃過刑事責任的只有18.5%。這是2006年的統計數字,是迄今所有的最新統計數字。 以前一直實施閉門小型審判。紐約公民自由聯盟上月贏得一場訴訟後,才開始允許聆訊對外公開。 在一間以前對外保密的布碌崙法庭,一些乘客最近又輸了幾個案件。這些案件是: 一名28歲研究生在1號地鐵列車上穿越兩車廂之間,原因是他原來所在的那個車廂理有人嘔吐。 一名曼哈頓男子穿越7號地鐵列車的兩車廂之間,當時那列地鐵已經停車。 一名母親帶自己11歲的兒子到布朗士動物園去玩。她在地鐵車站刷卡後,她的兒子跑在她前面進了站。她就使用兒子的學生卡進了站。一名警察發現後,給她開了100元罰單。聆訊官員維持對她的罰款處罰。 捷運局的統計數字顯示,2006年共有9577人接到違法傳票,只有2183人的案子在聆訊時獲撤銷。另有3778個案子在聆訊前獲撤銷。 紐約公民自由聯盟說,這樣高的定罪率令人不安。該組織發言人說:「數千人面臨聆訊卻沒有辯護律師。那裡的法官實際上也在當檢察官。」 但捷運局發言人為聆訊辯護,認為是公平的,而且法官都會提醒乘客可以上訴。 發言人指出,禁止在地鐵車廂之間走動是為了安全,曾有乘客因違規而發生死亡事故,甚至在列車停車時也曾發生過這類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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