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小商業法案料順利過一讀 |
2010-01-27 (06:03)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由市參事朱嘉文、邱信福共同推動獲得麥斯威以及市長紐森聯署的修改小商業獲得市府合約規定的系列法案,今日將在市參事全體會議上一讀,以其支持面來說通過無虞。共4項立法案意圖更大限度地讓市府合約留在本地,讓三藩市商家獲益。小商業組織對此強調希望市參事會繼續接納各方意見。 朱嘉文表示,修改法案最主要是希望本地小商業有更多機會獲判政府合約,也從一定程度上讓那些為市府做工程的小商業得益,同時對一些合約外判流程簡化、明晰化,有更清楚的規條可以依靠。邱信福就說,已經指示主計官檢討目前小商業合約的外判、投標程序可以更加簡化。 法案將改變市府支付「二級合約商」(sub-Contractor)工程款項的時間。現在二級合約商在完成自己負責的工程後,要等到所有工程完工後才能拿到工程款。修改後,對於需要數年才完工的大工程,二級合約商在完成所負責的工程後,只要驗收合約,就可以先收到市府支付的工程款項。 三藩市市府外判合約時,有要求在一定比例上照顧本地小商業主或婦女、少數族裔及來自低收入社區雇主投標合約,這被歸類為「LBE」,競標小規模政府合約時有10%的優惠。 邱信福提出的立法案,則會在目前已存在的LBE類別外,增加適合規模較大的小商業主類別「SBA」。因為現在有些政府工程合約,在本地小商業LBE無法投得競標後,肥水就會流入「別人田」,讓市外商家獲益。立法增加SBA類別,是希望同樣規模較小、但未至於到LBE類別的三藩市本地商家,同樣可以在競標政府工程時獲得有利條件。SBA類別可獲得2%的本地小商業優惠。 對於亞裔建築商協會(AACA)及不少本地小、微型商業主來說,他們害怕增加SBA會直接對LBE爭取市府合約造成更大的競爭。不過朱嘉文、邱信福指出,他們在聽取小商業主顧慮後,已經修改法案,要求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市府合約,必須要在首輪先讓LBE競標,在LBE競標不成功之後,金額介於500萬至2000萬元合約的第二輪競標,才能夠讓SBA參與。 要獲得SBA認證,小商業必須如LBE一樣,總部在三藩市並且過半數員工為三藩市居民。其他的修改包括要求合約盡量有利小商業參加,並將可直接與三間公司格價取最低報價而不需通過投標的合約金額上限,增加到40萬元,簡化小合約外判程序等。 在聽取修正後,並不能完全打消亞裔建築商協會對於競爭加劇的顧慮,但是就歡迎市參事會繼續進行這種公開、透明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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