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刺傷四人 疑犯保釋金高達五百萬 |
2009-12-05 (05:26) |
(三藩市 )(本報訊)一名30歲無家可歸男子被控於過去三個月先後刺傷三名女子和一名男童,昨日在三藩市高等法院被法官下令以500萬保釋金羈押,如果所有控罪成立,將面臨72年至終身監禁。 被告Bobby Brown於周二上午被捕,涉嫌於周一在一輛J-Church線公車上對一名24歲婦女兩度用螺絲刀攻擊。當局稱,除此之外,嫌犯還涉及其他三宗攻擊案件,包括廣受報道的一名11歲男童於9月1日獨自乘搭公車時被無辜刺傷,11月14日和11月26日分別有一名女性在田德隆區遭刀刺。 案中所有被害人均生還,不過男童在案件中嚴重受傷,幾乎因失血過多而喪命。 被告被控4項意圖謀殺罪、4項以致命武器傷人罪、6項打人罪和1項意圖搶劫罪。 被告昨日上午首次出庭,很少講話,唯有在法官詢問他是否有錢聘請律師時回答說:「不,我不能。」 市公辯律師辦公室以「預算限制」為由拒絕受理此案,法官於是任命私人律師V. Roy Lefcourt為被告辯護,律師要求將提堂日期延後至12月11日,讓他有時間審閱相關證據。 法官同意地檢署要求,將被告保釋金定為500萬元。 辯方律師對此沒有提出異議,在庭外表示即使降低保釋金金額,「也不會造成什麼區別。」他稱昨日首次與被告交談時,被告否認所有指控。 律師續稱,在這四宗案件中有些嫌犯外貌描述與被告不符,暗示任何不符之處將對辯護十分關鍵。他表示被告成為無家可歸者「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形容被告昨日「不知所措」和「震驚」。 地檢署發言人稱,在另外兩宗正在調查的案件中,被告也被當局視為有關聯人士,當局尚不清楚被告的作案動機,但相信其中一宗可能是與錢相關。 發言人稱,在11月14日的攻擊案中,被告向一名25歲女性索取金錢,對方疾步避開時,被告兩度用刀刺其腰部。而在另外三宗案件中,「完全沒有表面動機,看起來是一個陌生人沒有理由地攻擊另一個陌生人。」 當局資料顯示,被告早前曾在聖馬刁縣因不當露體而坐牢,也於1999年在三藩市被定罪持武器傷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