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半島各市路口 紛紛裝設攝像機 |
2009-11-16 (05:20) |
(三藩市 )(本報訊)中半島各城市近來紛紛在十字路口安裝捉拿闖紅燈的交通攝像機,但是否能減少交通事故或罰款足以支付安裝費和開支,目前成效不一。 南三藩市新近安裝了兩個攝像機,令接到違例告票的民眾怨聲載道。聖馬刁市(San Mateo)和密爾勃雷(Millbrae)是兩個從交通攝像機獲利的城市;聖伯雷諾(San Bruno)和貝蒙(Belmont)正等候州府審批申請;希爾斯堡(Hillsborough)市府稱當地交通量不足,無需安裝;阿瑟頓(Atherton)還未作出決定。 闖紅燈的告票罰款高達$446,但只有小部分撥歸發出告票的城市。很多人認為自己根本沒有違法,希望親眼看到錄影。南三藩市警察局沙展Bruce Phillips稱,在交通燈轉為紅色時,駕駛者必須停在停車線後,否則就是違法,「看到錄影後,100%的居民對控罪不做抗辯。」但他承認,這一措施會否減少交通事故,或者涵蓋$31,500的安裝費,現在還不清楚。市府從8月15日開始發出告票,如果罰款收入有盈餘,將會撥歸一個交通執法的特別基金。 聖馬刁市從2004年4月在三個路口安裝交通攝像機,其中一個路口的交通事故明顯降低,從2007年的11宗降至去年的一宗,但另外兩個則變化不大。市府稱扣除開支後,今年從攝像機獲得的收入為$121,000,比2007年的最高紀錄$389,000下降不少。 帝利市(Daly City)目前有四個攝像機,是中半島19個城市中最多的,目前看來達到了減低交通事故的效果,還為市府帶來$30,000盈利。密爾勃雷從去年7月安裝攝像機,雖然減少交通事故的功效尚不明顯,但起碼收入穩定,扣除安裝費和開支後為市府帶來$191,000收益。柏嶺甘(Burlingame)唯一的攝像機只安裝了六個月,市府每月開支約為$5,800,由於法庭轉撥的告票收入較慢,至今收入只有$10,500。根據法庭資料,在民眾繳納的$446罰款中,只有$100由發出告票的單位、州和縣政府分攤,其他均撥至不同的州和縣政府特別基金以及法庭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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