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將釐定電視機耗電標準 |
2009-11-06 (05:55) |
(三藩市 )(本報訊 )加州能源委員會(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即將就電視機的能源效益標準作出決定,高耗電的電視機將不能在加州銷售。 加州將成為全國首個立法管制電視機耗電上限的州,條例將由2011年開始分階段實施,58吋以上的電視將獲豁免,但不排除日後會被重新納入管制。 所有電視機在插上電源但仍關著的備用狀態時,耗電量必須少於一瓦特。日後所有出售的新電視機將會貼上類似冰箱等家電的能源效益標籤。 委員會最快可在11月18日就條例作出表決,新例將不會影響民眾已擁有的電視機。 委員會表示大屏幕電視日漸普及,管制可防止加州在節省能源及對抗全球暖化的努力白費。委員會並指出要符合標準將不會推高電視機的售價,消費者更可節省電費。 業界則表示現時電視機越來越高效率,市場動力及自願參與的聯邦計劃已足以維持這趨勢,立例將限制了廠商推廣新科技的彈性。 條例對市場上大部份的電視機將不會構成影響。據委員會表示,現時市面約有四分三的電視機,即超過1,050個型號已符合2011年的標準,當中有近300款更符合更嚴格的2013年標準。委員會的電氣工程師Ken Rider表示平均而言,電視機已越來越高效率。問題是市面上仍有為數不少耗電驚人的電視機,而廠商看來並無意撤走該些型號。 以42吋電視為例,按照2011年的標準耗電量必須少於183瓦特,至2013年新售的電視機耗電量更須少於116瓦特。太平洋煤電在2008年的一項調查顯示,部份42吋等離子電視耗電超過400瓦特。 等離子電視一般較LCD電視耗電,但環保組織指全球最大等離子電視生產商松下電器(Panasonic)已宣布在明年初推出以新技術製造的等離子電視將可符合委員會的2013年標準。 現時售出的電視等離子約佔9%,其餘幾乎全為LCD。 委員會指出在1990年代,電視機佔家居用電量的3至4%,現時已增至9%。 據業界分析機構Quixel表示,即使遇上經濟衰退,美國在過去三年電視機銷量仍節節上升,由2007年的2,360萬台增至2008年的2,800萬台,今年估計會有3,200萬台。而屏幕平均尺寸亦有所增加,40寸的型號即將取代32寸型號成為最暢銷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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