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總統確認《里斯本條約》 |
2009-11-04 (08:56) |
推動歐盟改革的《里斯本條約》,獲最後一個成員國捷克簽署確認,最快下月1日生效。捷克總統克勞斯3日在布拉格宮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他已經簽署了《里斯本條約》。 捷克憲法法院裁定推動歐盟一體化的《里斯本條約》沒有違背捷克法律之後,總統克勞斯隨即簽署確認,令條約可以最快在下月初生效。捷克總統克勞斯在憲法法院裁定《里斯本條約》沒有違反捷克憲法後會見記者,宣布簽署確認條約,成為歐盟27個成員國中最後確認條約的國家。 克勞斯表示,雖然不認同法院裁決,但會尊重裁決。克勞斯一直拖延簽署,是憂慮推動歐盟一體化的條約會損害捷克主權。他曾經提出簽署條件,包括憲法法院須裁定條約沒有違反憲法,又要求歐盟同意容許捷克在歐盟《基本權利憲章》與英國及波蘭一樣,享有一定豁免權。 歐盟上月底已經同意他的要求。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指出,爭取確認條約的過程,是馬拉松障礙賽,現時終於掃除最後障礙。 歐盟輪任主席國瑞典預料條約可以在12月1日生效。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會盡快召開歐盟峰會,商討提名選出第一位歐盟理事會常任主席,以及相當於歐盟外長的外交政策代表。 《里斯本條約》被視為歐盟憲法條約,目的是簡化歐盟的決策程序,提高歐盟在國際的影響力。歐盟領導人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正式簽署《里斯本條約》,但《里斯本條約》須經所有成員國批准才能生效,目前歐盟27個成員國已全部批准該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