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批准老婦住客改浴缸為淋浴間 布碌崙韓裔業主判罰款8萬 |
2009-11-04 (05:21) |
(紐約 )(本報訊)據《紐約郵報》報道,一位布碌崙區樓宇業主,只因為拒絕批准一位老婦住客把浴缸改建為方便站立的淋浴間,現面臨被市政府罰款8萬元。 根據紐約市政府人權委員會的訴狀,被告崔康哲(Hong Chae Choi,譯音)一直不批准這位年老傷殘的老婦住客在柏文內改建一個可以步進站立的淋浴間,目的是希望這位在柏文內已住上40年的耆老搬走。該個柏文是一個長型的「豬籠房」公寓,月租才250元,地點在布碌崙綠點區(Greenpoint)的納蘇街(Nassau Street)。 這項改建工程甚至不需要業主花費一分一毛。 由於這位年77歲的住客露芙.羅素患有肺氣腫、坐骨神經痛、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等毛病,「小兒麻痺症聯會」應允為她免費安裝一個淋浴間,以代替她害怕使用的原有浴缸。 需要使用手杖助步的事主羅素,在她那狹小,需要拾級步上的三樓柏文中向一位到訪的記者表示:「他(業主)想我搬出去,但他不能把我趕走,除非我的雙腿失靈。」 在多個月以來,羅素只能隔天洗澡,她有時要步行到幾條街外的女兒家洗澡,她有些時候會在洗澡前後時間致電一位子女,以便她一旦發生意外時,子女可以趕過來施救。 羅素表示,在她家發生的情況有如一場噩夢。業主崔康哲對羅素與市政府給他寫的每一封信都不加理睬。 人權委員會表示,在今年5月19日,一位市政府官員打電話找到崔康哲,他在電話中「指責羅素每個月只付250元的租金,並建議羅素應該被送入療養院」。 在9月25日,一位行政法官羅德里格斯判決崔康哲罰款5萬元,原因是崔康哲「肆意漠視不予參加」任何法律聆訊,他並判決崔康哲罰款3萬元賠償羅素的精神損害,他又判決崔康哲應付錢安裝這個淋浴間。 法官羅德里格斯的判決結論是:「與訟人(崔康哲)對羅素女士現付的租金不滿,他希望通過不批准她改建浴缸的方法,使她遷離這個柏文。」 在兩個星期前,羅素在醫院住過一個星期治療肺炎後回家,發現她期待了兩年的花灑已在位。 崔康哲在上星期被問及,為何他會在那麼長的一段時間內阻撓羅素安裝淋浴間,他堅持自己不懂英文,但他卻懂得表示,這棟樓宇是他太太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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