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謀殺案被告律師怪辯 兇嫌太胖無可能上樓梯殺人 |
2009-10-30 (05:36) |
(紐約 )(美聯社紐約28日電)一名男子被控登上樓梯,開槍射殺前女婿,然後下樓梯逃走,被告律師提出一項奇特的辯說表示,這位年62歲,高5呎8吋,體重285磅,據稱罹染多種病症的兇嫌太過肥胖,不可能如此行兇殺人。 代表被告的律師拉尼域治指出,兇嫌愛德華.艾德斯(見圖)在2006年兇案發生時的體型狀態,不會有足夠的體能行兇。 死者保羅.鄧斯克是在他位於新澤西州Ramsey的價值110萬元豪宅內被人槍殺的。他遇害時剛下班回家,與女朋友講電話時中槍,女友立即電911報警,警方在5分鐘後抵場,槍手己逃去無蹤。 警方馬上懷疑是艾德斯所為,在24小時後於路易士安那州他母親家找到他。控方表示在兇案發生時,艾德斯女兒與鄧斯克已離婚,兩人激烈地爭奪子女撫養權。 鄧斯克是在一處走廊中槍的,他身中6槍。律師拉尼域治表示,兇手先由一處通往地下室的樓梯開槍,然後再迎頭開數槍,如果要這樣做,被告艾德斯必須跑上樓梯,根據彈道證據,艾德斯不可能有氣力這樣做。 律師拉尼域治還表示,艾德斯也不可能在開槍後拾清子彈殼然後逃出屋外,因為警方幾分鐘內便到場。 《審判律師:打贏官司所需代價》一書作者,休士頓律師布格表示,他從未聽過有這種辯據,但這可能是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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