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機場嚴查「野雞車」 最高罰2500元或入監3個月 |
2009-10-09 (05:2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陸宜洛杉磯報道)沒有營業許可證、煞車燈壞損、司機駕駛執照過期,這些不合規定卻要接送旅客來往機場的「野雞車」,你敢坐嗎? 為了杜絕安檢未合格的機場接客小巴士(Shuttle),洛杉磯機場警局、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PUC)和洛杉磯國際機場核准單位(Permits Unit),昨天上午8時至中午12時30分,各在洛機場(LAX)設立突擊站,嚴罰「野雞車」。 不過今年臨檢針對Prime Time Shuttle和Super Shuttle,洛機場巡警克魯茲(Ernest Cruz)說明,該兩家公司規模較大、去年也都有拿到罰單,目的在了解改善情況。 而3站檢查結果顯示,2家公司包括計程車、長型禮車、載客小巴等308輛車,共收到65張罰單,從闖紅燈、沒有煞車燈、加州交通營業許可號碼過期、無機場商業許可證,到司機駕照過期、沒有醫療保險憑證等大小狀況,都顯見商家不重視消費者權益,因此懲罰幅度可從罰金2500元至服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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