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3年,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消費者就有關電器商戶提供的貨品的投訴宗數分別為2,386、2,260及1,750宗。今年首4個月的數字則為396宗,成功調解192宗。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若消委會處理的投訴個案最終未能成功獲調解,則視乎該等個案的實際情況,消費者可在有需要時向消費者訴訟基金申請援助。該基金旨在就處理涉及重大消費者利益的事件上,向消費者提供經濟支援及法律協助,幫助消費者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公眾利益。
如消委會收到的投訴涉及懷疑商戶出售電器時就貨品作出虛假的聲稱,個案會轉介香港海關;海關會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條款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