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檢討旅遊業規管架構進行公眾諮詢,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有關事宜,多個團體表達意見。
有領隊導遊工會批評,旅遊業議會只關注旅行社利益,漠視領隊導遊的訴求,建議政府全面規管業界。有旅行社代表就指,不應該抺殺旅議會的工作,但認為無論採取何種方案,都應引入領隊導遊獨立發牌制度。
擔任旅遊業議會理事20多年的港台旅行社同業商會理事長解存金表示,議會同意將部分較敏感的的監管職權,如制定規條,交給政府,避免被質疑自己人監管自己人,他認為方案一與二,即改革議會及轉移職能至政府,變動最少,令改革最快落實。
不過,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有關方案屬「斬件式」改革,認受性及監管效益不及方案三及四,即成立獨立法定機構、及由政府全權規管旅遊業。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則強調,議會對採納任何方案,未達成最後共識。
香港註冊導遊協會主席王維永支持由獨立委員會處理旅遊業糾紛,並成立獨立的發牌及監管制度。他指,以往任何投訴也將責任歸咎導遊,但實際上導遊職責亦由旅行社指示,獨立架構可加強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