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強指稅局計錯稅屬個別事件 |
2010-12-15 (14:00) |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接獲有市民投訴指稅務局計錯稅款,由原來的8萬多元入息,誤為800多萬,要求事主繳稅260萬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回應時表示,有關個案是審批流程上的人為錯誤,是個別事件。 陳家強表示,一直以來,稅務局竭盡所能服務市民,以公平、公正和專業的態度處理稅務工作,協助市民了解及履行稅務責任。雖然稅務局已致力確保評稅工作公正無誤,但仍難免出現個別錯誤評稅的情況。就此,納稅人可運用《稅務條例》賦予反對評稅和上訴的權利。如果納稅人認為稅務局所作出的評稅不正確,可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一個月內,以書面向稅務局局長提出反對。稅務局在收到反對後,必定會重新審核有關個案,研究和考慮納稅人提出的反對理由是否成立。 陳家強又指,明白錯誤評稅會對納稅人帶來不便,所以若發生錯誤評稅的情況,稅務局會盡快更正錯誤,盡量減少對納稅人的影響。稅務局亦會在錯誤中汲取經驗,改進其系統和制度,避免同類的錯誤再次發生。稅務局亦經常為員工提供培訓,向員工灌輸應有的知識、技巧和態度,讓他們能夠為市民提供專業和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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