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印花稅料可抑短期炒賣
2010-11-20 (12:30)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新推出的遏抑炒賣房地產措施是適時及適當的;向短期易手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將增加炒家交易成本,相信可令日趨熾熱的短期炒賣活動收歛,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資產泡沫。

        當局已聯絡律師會及地監局,要求律師及代理人提醒買家注意額外印花稅的安排,當局也會聯同有關團體推行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鄭汝樺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買賣雙方有共同法律責任繳付「額外印花稅」,他們需商討有關稅款的繳交安排;辦理樓契的律師,及推介物業的地產代理,均有責任提醒買賣雙方。

        她指出,若指明由賣家承擔額外印花稅,執行上有一定困難;現時法例已說明買賣雙方有責任承擔印花稅,相信市場會對新措施作出適當反應及調節。

        她強調,新措施主要針對短期炒賣,確保香港金融穩定發展,相信對真正用家會有好處;但很難量化新措施的成效,因投資環境受很多外在因素影響。

        不過,她提醒市民,現時市況「風高浪急」,買樓時應「量力而為」。

        政府經濟顧問陳李藹倫表示,金融海嘯後續風險仍然存在,新措施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有好處;並指出,內地正推出收緊銀根政策,相信流入本港的熱錢會有所調整。

        稅務局局長朱鑫源說,徵收額外印花稅措施需修改《印花稅條例》,在新法例條文生效前,稅務局會紀錄所有在今年11月20日起至新條文生效前的一切住宅交易,以確定須繳付「額外印花稅」的個案,並於新條文生效後,發出繳付「額外印花稅」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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