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過關後兌外幣應免消費稅
2010-10-01 (05:05)
(澳洲 )(本報坎培拉訊)高等法院裁定,在雪梨國際機場過關後兌換外幣應該免消費稅。

         高等法院昨日宣判外幣兌換公司TRAVELEX上訴得直。在2007年11月,TRAVELEX一名職員在雪梨機場兌了400斐濟元到斐濟使用。他支付了339.65澳元,包括8元手續費。

         TRAVELEX入稟聯邦法庭,尋求在機場關口以外兌換外幣免交消費稅。TRAVELEX指那應屬免稅供應品,但遭聯邦政府否決。

         TRAVELEX其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獲大多數法官通過受理。他們認為該次交易應該免稅,因為紙幣的價值在於其附帶的權利,而不是紙幣本身。

         法官DYSON HEYDON指出,沒有這些權利,貨幣只有很低的內在價值。他說:「它們可能只能用來墊檯腳和楔門縫,用來逗孩子開心,或燃點香煙。」

         法庭下令稅務局要向TRAVELEX退還費用。(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