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業無障礙設施未能令人滿意 |
2010-06-07 (16:10) |
平機會一項調查顯示,政府物業提供無障礙設施的情況遠遠未能令人滿意。1997年前興建的建築物始終是殘疾人士的重大障礙。 平機會今日公布「公眾可進出的處所進行的無障礙通道/設施正式調查」結果。是次調查共巡查了60處由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及各政府部門所擁有或管理、公眾可進入的處所。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表示,在提供無障礙設施方面出現的落差,往往是因為業主和管理人員欠缺敏感度或態度冷漠所致。物業/設施擁有人、營運者和管理設施的員工的認知和積極作出遷就的態度,對成功落實營運政策、程序和做法至為重要。 他表示,為殘疾人士創造無障礙的環境, 平機會特別關注三項重要因素:提供符合設計標準的無障礙設施;與周遭環境的連接或平順銜接;及設施的可用程度。 林煥光強調,政府有責任消除各種形式的歧視。與個別業主相比,政府和相關的公用機構有較多資源和更有能力糾正可能存在的問題。這樣做更可為私營機構樹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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