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打擊信用卡收費浮濫 新行法案要求利息上漲更透明 |
2010-02-24 (05:25)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阮寧阿罕布拉市報道)信用卡收費繁多,一年可以多達100億美元。針對過分收費的信用卡法案第二階段22日起跑,讓消費者感受到聯邦打擊信用卡亂收費的決心。 2009年的信用卡法案( Credit CARD Act )一共分3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在去年夏天展開,第二階段則從22日開始實施,第三階段於今年8月實施。根據聯邦新規定,信用卡公司在收費時,必須合情合理,並且適量。 Pew Safe 信用卡研究項目的數據顯示,每年信用卡公司的收費,各項加在一起足有100億元。其中遲交費用大約39元,而每年罰款的利息中間值則高達28.99%。 營銷專家張大衛表示,這樣的收費,對於很多消費者來說是非常高昂的代價。例如一個每月有3000元欠賬的消費者,大約需要支付最低69元的月費。但是如果遲交,利息加上其它費用一起,每月最低付款額會飛漲104%,要交141元。而22日開始實施的法案,則要求利息上漲更透明,對於信用卡賬單和交款日期提供更多時間等,做了相關的規定。 在房地產公司做會計的程麗芬說,聯邦對於信用卡公司高昂收費做出規定,作為消費者,自己感到非常高興。但是她說,同時也發現一些信用卡公司用變幻方法應對,在某些方面又增加了收費項目。例如自己在賬單上就發現,信用額度有所減少,而有些無需年費的信用卡,如果消費次數或者額度不夠,也要開始收年費,這些都是必須引起警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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