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街被車撞 再添兩宗 2男子生命垂危 送醫急救 |
2010-01-26 (05:52)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再有兩名行人在橫過馬路時遭車撞傷。其中一名男子於凌晨時份在多市東區過馬路時,疑因未有依照交通標誌過路,並邊行邊講手提電話,結果被一輛街車撞至重傷,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性命堪虞。 據多倫多警方稱,意外發生在昨日凌晨零時30分左右,一名35歲的男子,於多市東區皇后東街(Queen St. E.)近Broadview Ave. 處橫過馬路時,被一輛駛經上址的多倫多公車局街車撞到,該男子頭部重傷昏迷,事後由救護車送往聖米高醫院搶救,目前情況仍然危殆。 警方交通組發言人表示,傷者居於木橋鎮(Woodbridge),應其家人要求,警方不會公布其姓名。高級警長雷諾茲(Steve Reynolds) 稱,傷者過路的地方並無行人過路設施,而行人過路燈號設在距離現場不足百米之遙。警方又相信傷者橫過馬路時,正在使用手提電話。他又稱,暫無證據顯示意外與酒精有關。 多倫多公車局發言人Mike Detoma表示,公車局在任何時間都將安全問題放在首位,司機在駛至行人過路地點時,都會加倍小心。公車局會就一連串涉及公車的意外展開調查。但Detoma並沒有回應公車局有否就這連串的致命意外提醒屬下的司機提高警惕。 此外,昨日凌晨3時左右,一名23歲男子於College Street夾Bathurst Street附近橫過馬路時,遭一輛四驅車撞至重傷。警方稱,傷者雖然傷勢嚴重,但相信不會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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