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仍存上百「龐氏騙局」 受害者逾千 |
2010-01-26 (05:43)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執法人員指出近年來數以百計──甚至數以千計──加拿大人陷入「龐氏騙局」(Ponzi Scheme)圈套,專家更認為有意取回投資的受害人可能徒勞無功,無法收回一分一毫。 龐氏騙局的結構和全球經濟衰退的後遺症差不多肯定了投資者的厄運。所謂龐氏騙局實際上是指利用新投資者的資金作利潤分發給另一批投資者,不是以實際盈利分發。 會計公司德勤(Deloitte)合夥人兼調查與法務會計(investigative & forensic accounting)專家艾維(Tedd Avey)說:「我認為部份伎倆露出破綻是經濟低迷造成的,缺乏資金分配時便會暴露出來。他們需吸納新投資者才能繼續下去,否則只好倒閉。」 涉及龐氏騙局而被定罪者包括在20多年中騙取滿地可158名投資者約5,000萬元的鍾斯(Earl Jones);李治(Andrew Lech)騙取安省投資者5,000萬元至7,000萬元之間而繫獄6年;納斯達克交易所前主席馬多夫(Bernard Madoff)主持的數以十億美元計龐氏騙局替他換來150年牢獄生涯,正在北卡羅連納州服刑。 加拿大各法庭正在處理數宗涉嫌與龐氏騙局有關的案件。 多倫多投資理財顧問唐煒臻涉嫌主持類似騙局而面臨一項訛騙罪。堅持自己清白的唐煒臻面臨安省證券委員會提出的12項控罪,4月提堂。 在卡加利,索倫森(Gary Sorenson)和布羅斯特(Milowe Brost)被控訛騙與盜竊。警方指數以千計的美國、加拿大與海外投資者在1999年至2008年12月之間被騙取大約4億元。這些指控尚未在法庭確證。 很多龐氏騙錢的受害人終生儲蓄化為烏有,甚至所居住的房屋也不保。專家指出實際上這些騙局也沒有可觀資金,通常主持者視金錢為己有而肆意揮霍,需要資金維持運作,收藏起部份金錢,又在投資市場上損手。 法務會計師說貪婪容易信人是受騙的主要因素,通常騙徒被認為是本身社區的支柱,是可信任的人,難以抗拒高回報引誘。 多倫多法務會計師羅遜(Al Rosen)指出絕大部份投資者永不能取回資金。通常唯一可望取回投資途徑是集體訴訟,但追查金錢去向是回報低的艱辛工作。 艾維說 很多受害人在損失大量金錢後,沒有能力聘請律師、會計師或私家偵探協助追查金錢去向,因此宣布整個投資運作破產、把資產凍結是阻止資金進一步流失的最佳方法。 羅遜估計加拿大現時仍有超過100個龐氏騙局在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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