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險買賣雙方皆不熱衷 |
2010-01-26 (05:55) |
(三藩市 )(本報記者黃偉江三藩市報道)海地大地震的慘烈與灣區至北加各地連續出現不同強度的地震,令防震成為城中熱話。地震保險買還是不買?如何買?不少業主都要重新面對。 保險公司東主鍾維君表示,據他所知,雖然華埠為數眾多磚木結構的百年唐樓在地震中將有可能成為高危區域,但因為地震保險昂貴,業主大多抱著僥倖的心態沒有買地震險。再加上,保險公司對購買地震險的物業狀況,有著嚴格的審核。 例如,保險額在30萬至50萬元的,每年要繳5000至1萬元保險費,自負額多數在1萬至5萬元之間,價格如此昂貴,不少業主或社團物業都沒有購買地震險。另外,提供地震保險的公司不多,因為專家多次預言,7級以上的大地震在可預見的未來將在灣區發生,為了避免高風險的保險專案,一般保險公司都不願承接。 另一保險公司東主方創傑表示,有一些私營的保險公司雖然接受地震保險的申請,但有期限限制,一般是兩年一次。只是或者受各地發生的連場大小地震的影響,最近有不少客戶都開始諮詢有關地震保險的情況。 同是保險公司東主的雷振澤就說,除了買地震保險,做好房屋的放震加固也同樣重要。他指出,華埠的不少磚木結構的舊樓房,如果遭受大地震的破壞,防震加固措施並不能保證建築物不會倒塌,但卻有可能為屋內的人爭取到逃生的時間。 在華埠擁有多處物業的業主譚廣生坦言,他正考慮為屬下的物業購買地震險,以避免有可能因為地震而造成的損失。 面對著高昂而且自付額居高不下的地震保險費,加州地震諮詢委員李兆祥向州政府提出要通過立法,實行「可負擔地震險」,同時向實施加固防震工程的業主降低保險費、提供低息貸款、減免部分物業稅的舉措。為此,他已向州眾議員馬世雲提出建議,希望能在近期內透過立法來改革現行的法律規定。 李兆祥指出,加州地震局提供的地震險,通常只承保1至4個單位的住宅物業,商用或商住混合單位的申請一般都不接納。而且保費很昂貴。 以一棟價值150萬元的住宅為例,購買保險額為150萬元的火險,業主大概每年要交3000元保費。但同樣是150萬元的地震險,自付額為10%的保費就約為12500元,自付額為15%的保費約為8400元一年。他認為,造成地震險收費高的主要原因除了灣區處於地震活躍帶,還因為州保險局為了降低風險花重金向海外購買再保險,去年的花費是1億8700萬元。 鼓勵業主主動對物業進行防震加固,是要起到防患於未然的作用。目的是要減少地震給生命財產所帶來的損失。李兆祥引用一位地震專家的講話「地震本身並不具備對生命造成大規模的殺傷力,致人於死的是不符合安全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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