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震盪」術語易生誤解 兒童腦損傷遭低估 |
2010-01-20 (05:44) |
(多倫多 )(綜合報道)麥馬士達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研究人員發現,被診斷為腦震盪的兒童出院時間比被診斷為創傷性腦損傷的早。這些兒童返回學校上課過早,甚至他們的損傷屬於中等程度。 研究小組負責人蒂瑪提奧(Carol DeMatteo,如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問題是,腦震盪一詞目前通常是外行用語。體育活動中經常出現,因而許多人也許並不重視。」 麥馬士達大學康復科學學院副教授及職業病治療師蒂瑪提奧認為,「輕度創傷性腦損傷」(MTBI)則為家長與醫療人員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概念。」她說:「家長通常會說,腦震盪並不嚴重,但實際上是腦損傷。」 蒂瑪提奧等人的研究報告於周一發表在二月期「兒科學」(Pediatrics)專業雜誌上,檢討了過去兩年期間,434名因獲得性腦損傷住入麥馬士達大學兒童醫院的病人資料。其中341人被發現有創傷性腦損傷,而32%被診斷為腦震盪。 按照標準的診斷標準,儘管受傷輕微的兒童更可能被診斷為腦震盪,但並不是所有兒童都得到這類診斷的。也許,更為重要的是,採用這類診斷工具,24%傷勢中度或嚴重的兒童只是被診斷為腦震盪。 研究人員要求廢除術語 這一點極為重要,因為被診斷為腦震盪的兒童比沒有這類診斷的病兒出院時間早1.5倍。這類兒童在受傷之後數天便返回學校上課的比例高2.4倍。腦震盪研究專家莊絲頓醫生(Dr. Karen Johnston)表示,這一事實令人震驚。 多倫多康復研究所運動腦震盪診所總監暨神經手術醫生莊絲頓表示:「在認知與體力方面,均加重腦震盪的症狀。因而診斷術語非常重要。」 雖然莊絲頓也認為家長與醫生可能低估大腦創傷的程度,但她並不贊成完全放棄腦震盪這一醫學術語。 莊絲頓參與了一項多年國際性研究,制訂體育活動中腦震盪的診斷標準。於2008年在瑞士蘇黎世召開的會議上,專家們就腦震盪的定義與處理建議達成共識。有關腦震盪的解釋於去年8月發表。她認為,腦震盪一詞並無錯,只是人們需要了解,腦震盪便是腦損傷的一種類型。她還認為,人們採用不同術語,缺乏明確性,還影響到醫學研究,因為難以比較。 多倫多病童醫院深切治療醫生貴葛蕾安(Dr. Anne-Marie Guerguerian)也認為最新研究令人深思,但不同意應廢除這一術語。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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