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誤殺少女 男子判無罪 法官:案發時在場並不能判罪成 |
2010-01-14 (05:20)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多倫多市一名被控在2005年節禮日誤殺15歲少女克莉芭(Jane Creba)罪名的男子獲判無罪,法官指被告只不過是在兇案發生時置身現場,並不能判其罪成。 當年發生該宗鬧市槍戰時,現年21歲的被告仍未成年,所以一直只能以G.C.為代號,他並未被控持槍或開槍,至於檢控官的爭論點在他是「違法的共犯。」 法官:檢方據推斷指控 邏輯上不成立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莫洛伊(Anne Molloy)周二宣判時指出:「某人的同伴們殺人,而他當時只不過是置身現場,並不能被判處誤殺罪成。他必須要跟該項罪行有實際關連。檢控官根據推斷去指控,在邏輯上根本不能成立,本人裁定G.C.誤殺罪名不成立。」 就讀第10班的克莉芭事發當日跟母親和姐妹結伴到多市市中心購物,卻無辜地在兩個幫派駁火時中槍身亡。 2005年多市腥風血雨,槍殺案頻生,上述兇案在多市傳統以來節禮日市民購物熱點的央街(Yonge St.)發生,更激起全市憤怒。 案中還有6人受傷,但明顯沒有一個參與槍戰。在為時不到60秒的槍戰後,隨即四散。 去年12月底,27歲的瓦倫泰(Jeremiah Valentine)被裁定在克莉芭案二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12年不准假釋。去年11月,由於控方表示,沒有合理預期足以令4名被控誤殺罪的被告入罪,其後4人獲判無罪。另有兩名不得公布其姓名,被控二級謀殺罪名的男子,須於今年出庭應訊。 辯方律師科普蘭(Peter Copeland)周二法庭外表示,控罪對其當事人G.C.造成嚴重衝擊,過去3年半,即由17歲到21歲,他要嚴守軟禁在家的規定。從訴訟而言,現時明顯不是哪回事,但他不能對事情會否有變置評。 去年12月,陪審團裁定森普遜-勞爾(Jorrell Simpson-Rowe)在克莉芭死亡事件中二級謀殺罪名成立。事發時,勞爾是17歲,但是以成人而非青少年判刑,意味他被判處終身監禁,7年沒有機會申請假釋。 2005年多市發生連串槍械暴力事件,52人成了槍下亡魂,各方要求渥太華立法禁手槍。克莉芭遇害後數日,安省省長麥堅迪宣布撥款5,100萬元,分別用來加快招募警務人員、興建2,600萬元的警隊打擊幫派及槍械行動中心,同時給多倫多警隊撥款500萬元。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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